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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民政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

潢川县民政局 发表于2018/06/02 15:41:08

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群众利益。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民政部及省市民政部门统一要求,县民政局现设立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可登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社会组织官网”(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各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与同级民政部门联系查询,核准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以免误导群众。

四、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举报电话:0376--3122065

2、举报地址:潢川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潢川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