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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头条推荐潢川县教体系统开展“心关怀,爱随行,悦自己,共成长”主题关爱教师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本网讯(罗雪莹)为切实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提高全县教师的心理素质和提升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能力,日前,潢川县教体系统开展了以“心关怀,爱随行,悦自己,共成长”为主题的关爱教师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潢川要闻#
    2024/03/18 14:26:29 · 1100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强化纪法意识 严守纪律规矩——“光州大讲堂”开启2024年第一讲

    本网讯 3月15日上午,2024年“光州大讲堂”第一讲在信商之家格局商学院开讲。县纪委监委委员罗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叶召金,分别围绕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过硬作风锻造,开展专题讲座。县政协副主席黄久国出席活动。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殷铁主持讲座。

    #潢川要闻#
    2024/03/18 10:07:32 · 1020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砥砺奋进 决胜中考——潢川县春申中学隆重举行2024百日誓师暨家长会

    本网讯(郑泓彦)春和景明,惠风和畅,百日宣言,当凌绝顶!3月16日下午,潢川县春申中学隆重举行2024中考百日誓师大会暨家长会。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昌斌,党支部副书记宋庭栋,工会主席陈安阳,副校长李建义、李永胜,胡桂梅、喻博,全体九年级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团委书记郑泓彦主持。

    #教育资讯#
    2024/03/18 10:03:12 · 1088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赵军伟督导调研食品安全工作

    本网讯 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赵军伟先后到潢川县黄冈实验初级中学、河南新厨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潢川要闻#
    2024/03/18 09:54:57 · 1016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举行2024年上半年新兵入伍欢送大会

    本网讯 3月15日上午,潢川县2024年上半年新兵入伍欢送大会在县民兵训练基地举行,县委副书记吴永阳,县人武部领导曹书斌、许海贵,县政府副县级干部李运宝出席大会,全体新兵、专武干部、新兵家长代表等参加大会。

    #潢川要闻#
    2024/03/18 09:50:11 · 1011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

    本网讯 3月14日下午,潢川县委组织部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邵燕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和部分银行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熊羽红主持。

    #潢川要闻#
    2024/03/18 09:46:46 · 1015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艺术创作彰显深厚底蕴 文化自信开启新篇章——潢川县美术家协会召开2024年新春工作会

    本网讯 3月16日下午,潢川县美术家协会2024年新春工作会在县总工会一楼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县美协总顾问胡国平,县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施俊奇出席会议,来自全县的美术家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和展望潢川美术事业的发展。

    #文化资讯#
    2024/03/17 15:36:45 · 1224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教体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圆满落幕

    本网讯 为高质量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教体系统党务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3月15日—16日,2024年潢川县教体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在黄国路小学报告厅成功举办。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管党务干部,局机关股室长及局属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等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潢川要闻#
    2024/03/17 10:50:51 · 1697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建设法治潢川 巾帼在行动——潢川县“三八”妇女维权月集中宣传活动

    本网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月14日上午,潢川县妇联联合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弋阳办事处在东关社区弋阳广场开展“建设法治潢川·巾帼在行动”潢川县“三八”妇女维权月集中宣传活动。

    #教育资讯#
    2024/03/14 17:50:57 · 1068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教体局召开2024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

    本网讯 为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3月13日下午,潢川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召开2024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全县各校车使用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校(园)长及全县各校车使用学校(幼儿园)所属中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会议。

    #潢川要闻#
    2024/03/14 08:59:06 · 1199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召开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

    本网讯(瓮启兵 王刘影)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3月12日下午,潢川县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在五小多媒体报告厅召开。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晏杨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市场监管局、县

    #潢川要闻#
    2024/03/13 15:11:39 · 1226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正月里全民健身活动“热辣滚烫”

    本网讯(杨世华 王刘影 李俊)二月二龙抬头,潢川县正月全民健身活动正式落下帷幕。活动以“体育大拜年 健康迎新春”为主题,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一场场精彩纷呈的体育盛宴。据统计,活动期间共有5000余人次参与其中,共同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潢川要闻#
    2024/03/13 11:40:55 · 1221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网站公告#
    2024/03/12 16:47:17 · 1040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淮河干流禁渔宣传告示

    一、禁渔范围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规定,每年的3月1日0时

    #网站公告#
    2024/03/12 16:44:03 · 1035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开展2024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本网讯 春风催新绿,植树正当时。3月12日,在第46个植树节当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赵军伟带队到双柳树镇王楼村春季义务植树基地开展潢川县2024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四大家领导、潢开区处级领导与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团县委志愿者、妇女干部代表、林茶局干部职工、双柳树镇干部职工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潢川要闻#
    2024/03/12 15:45:33 · 1039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度表彰大会召开

    本网讯 3月11日,潢川县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度表彰大会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及省、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精神,盘点总结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成效,表彰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柳海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潢川要闻#
    2024/03/12 15:43:28 · 1032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召开第1期项目建设纾难解困县长专题办公会

    本网讯 3月11日,潢川县召开第1期项目建设纾难解困县长专题办公会。县领导余华、江发刚、李庆松、张胜利、廖文燕、张强、司政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潢川要闻#
    2024/03/12 15:41:13 · 1017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县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召开

    本网讯 3月11日,县长余华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县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

    #潢川要闻#
    2024/03/12 15:38:49 · 1023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创新发展大会召开

    本网讯 3月10日,潢川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创新发展大会召开,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赵军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长余华主持会议。祁璟、江发刚、李甚利、柳海宝、刘玲玲、邵燕、李庆松、张胜利、刘俊等县处级领导出席会议。

    #潢川要闻#
    2024/03/12 15:36:19 · 1025阅读 · 0评论
  • 头条推荐潢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多部门《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网站公告#
    2024/03/11 16:25:05 · 1336阅读 · 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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