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潢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潢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对县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前身为公疗门诊部,创建于1990年5月,经过30余载砥砺奋进,现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专科特色的县级公立医院,是全县离休老干部、伤残军人优诊定点医院,是潢川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定点医院。2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规定,每年的3月1日0时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月20日夜晚至21日,潢川县出现明显降雪天气。受气温、地温偏低影响,降雪过后积雪不易融化,造成道路结冰。为有效应对此轮降雪,营造安全通畅的出行环境,保持城市靓丽形象,县委宣传部向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根据潢川县消防工作的需要,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从事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10
潢川县光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潢川城投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潢川县人民政府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地址位于潢川县草湖路58号。公司主要以经营国有资本为主,兼
为切实满足春节期间回乡返信群众参保缴费需求,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经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一、延长缴费期限2024
2023年下半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并向潢川县教育体育局提交了教师资格认定资料,经现场确认,65人通过审核,认领事宜公告如下:一、现场认领(一)认领条件1.认定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申
23日至26日潢川县有一次强降温大风雨(雪)将达到寒潮标准(2023年11月22日15时)受较强冷空气影响,11月23日至26日潢川县将有一次强降温、大风、小雨(雪)天气过程。其中,23日傍晚到24日
9日至13日我县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持续下降并伴有大风和降水天气(2023年11月8日18时)受东北冷涡后部横槽南下影响,预计11月9日-13日我县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持续下降,并伴有大风和降水天气。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新闻宣传能力,推动我县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潢川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潢川县“品读潢河爱我潢川”主题征文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根据《潢川县“品读潢河爱我潢川”征文大赛启事》,在全国各地文友积极参与下,截止2023年8月31日,共收到成人组投稿123篇、中小学生投稿12
根据《潢川县“春申杯 笔赞美好潢川”征文大赛启事》,在全国各地文友积极参与下,截止2023年9月30日,共收到投稿184篇。经潢川县作家协会对来稿进行两轮初评,筛出不符合征文要求的来稿后,邀请信阳市作家协会组织人员对成人作品进行文稿查重和评审,同时潢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入选文稿进行了意识形态把控。共评出30篇作品拟作为获奖作品。现对拟获奖作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
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
为保证202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
为创新开展新时代“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认识,培育人民群众抵制“黄”与“非”的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扫黄打非”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向全县范围内有奖征集“扫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我县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