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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

潢川县环保局 发表于2018/09/05 17:04:12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5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潢川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3918061

2、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3901949

联系人:孙新伟 张正一

电子邮箱:hchbhpg@163.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羽毛加工项目

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

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南阳市环境科学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羽毛加工项目位于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北侧,工业大道南侧。本项目与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紧邻,且同属华英旗下子公司,本项目部分辅助设施依托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4018万元,建设6条羽毛水洗分毛生产线,总占地面积53961.28m²(约81亩),总建筑面积54422m²,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羽毛30000吨。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期扬尘与施工车辆、机械产生的废气、内部装修时产生的涂料废气等。防治措施:场界设不低于2.5m抑尘扳,定期洒水清扫,工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冲洗施工车辆。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车间粉尘、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防治措施:车间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出尘,除尘率在99%以上,除尘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3.0t/a,粉尘达标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废气: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废气通过9米高空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①污水处理站主要气味污染源为格栅、调节池、污泥区。对调节池、污泥处理部分定期喷洒除臭剂;②加强对污泥的管理,以便及时运输和处置。在运输途中要防止沿途丢弃、遗撒,以防二次污染。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华姿雪羽绒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排入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运营期废水:项目配套10000t/d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一、二期工程及本项目的废水全部进入该站,经处理后达标回用,减少污水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施工噪声排放量不大,施工期较短,其环境影响可通过在施工场界设置降噪抑尘板、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结合距离衰减予以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洗机、分毛机和大型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源强多在80~85dB之间,根据预测结果,营运期间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废本着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综合利用,散落的废料根据工程技术特性优先用于低一级的施工建筑;挖方弃土由潢川县县城建设与环境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调拨用于城市开发区的地块平整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后定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毛分选物及粉尘出售给花卉、苗木肥料厂综合利用;污泥由当地农民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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