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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潢川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及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潢川县物价局 发表于2018/09/11 17:49:32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经信阳市物价办委托,我办拟定于2018年10月下旬召开潢川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参与人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 参会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6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6人、经营者参加人3人、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人、政府相关部门1人、县消费者协会1人。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参与人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自愿报名,以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委托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荐产生。

3、其他参加人由县物价管理办公室聘请。

4、旁听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按报名顺序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参加人应具备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长期居住在我县;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

四、报名办法

消费者、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参与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于2018年9月22日前到潢川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房地产价格管理股报名。报名地点:三环路西段 物价管理办公室五楼。

联系人:杨晓依 联系电话:0376-3931745

潢川县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