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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潢川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潢川县物价管理办公室 发表于2018/10/18 15:22:57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办决定组织召开潢川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31日上午9点,潢川县春申路春申益民居发投公司三楼会议室(三轮车整治办公室)。

二、 听证会参加人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消费者参加人按照规定随机选取,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听证参加人名单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16名):

消费者(7人):安志友、李永萍、李本成、

肖洪海、姚勇、张勇、杨杰

经营者(2人):张光亮、柴晓龙

利益相关方(2人):郭景瑞、杨堔

人大代表(1):陈 伟

政协委员(1):陈海山

相关领域专家(1人):祝学明

政府相关部门(1人):贺强

县消费者协会(1)人:刘政

(二)听证人(4名):

吴建华、张树涛、胡奎、罗超

三、听证方案要点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20元/立方米。

四、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7〕757号)要求,现公开《潢川县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详见潢川县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潢川县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