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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潢河、白露河)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潢川县水利局 发表于2018/10/25 20:1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潢川县(潢河、白露河)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3)》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潢川县(潢河、白露河)河道采砂规划

规划期:2018-2023年

规划范围:潢河河道采砂规划河段范围为:上起卜塔集镇马湖村,下至踅孜镇两河村,总长度56km;白露河规划河段范围为:上起仁和镇赵东湾,下至黄湖入淮口,总长度65km。

规划概要:采砂分区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规划河段共划分禁采区17个,其中潢河8个,白露河9个;可采区10个,其中潢河4个,白露河6个;保留区5个,其中潢河4个,白露河1个。以开采河道表层砂为主,确定开采控制在河床以下5m内。采砂作业方式包括水采、旱采和混合采等三种形式。禁采期为主汛期,即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10日。规划期内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4万方,其中潢河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66万方,白露河为78万方。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禁止在禁采区和保留区开展采砂,在可采区进行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该规划的实施,可以规范采砂活动,遏制无证无水保环保措施随意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挖乱填乱倒现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本规划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砂石场产生的粉尘、生活垃圾及生态影响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砂石场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经预测对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本规划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对河道水文情势及水质的影响,经分析均在可控范围内,对河道的影响较小。

规划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虽然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充分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生态影响也在可控范围内。

三、公众查询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以及期限

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提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是任何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其他公众也可发布对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事项:对本规划是否认可,如反对则提出反对的理由,对规划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主要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潢川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033799507

邮箱:hcxsgb@163.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937637670

邮箱:365152509@qq.com

 

 

 

潢川县水利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