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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潢川县民政局 发表于2018/11/08 10:53:04

近期我县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为认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将采集工作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的。这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二、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信息采集点及时间安排。采集点设在各乡镇(办)民政所。信息采集由本人主动到户口所在地民政所采集。采集时本人提供材料详见公告。由于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见通知后相互告知,全县定于2018年11月9日启动采集工作至2018年12月20日完成。

四、温馨提示。由于全国同时段都在进行信息采集,所以网络出现延迟卡顿现象比较严重,每个人的录入时间较长,请大家给予谅解。为避免拥堵,请大家采集前与户口所在地民政所取得联系,外出务工的人员请村(居)委干部、亲戚朋友等多渠道及时通知到本人,对退伍证丢失又无其它可证明其当兵的书面依据(如手中保存有部队立功受奖证书,神枪手、学雷锋标兵、五好战士、优秀士兵证书、部队病历证明等有部队公章可认定为当兵依据;已享受优抚待遇的优抚对象丢失不需查档)的退役军人,请到民政所开具查档介绍信到民政局优抚股查档并复印退伍军人登记表,采集信息须用。在职的退役军人证件丢失的请到人社局文化中心档案室查档;军转干部证件丢失的请到组织部或人社局查档复印退伍军人登记表或转业干部审批表。以上几家单位都查不到档案的,到武装部查阅并请出具走兵时有本人姓名的花名册单页并加盖公章。现役军人家属需要提供的证件: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的复印件、军人家属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配偶、子女)。采集时请大家保持良好的采集秩序,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各乡镇(办)采集点咨询电话

 

采集点

咨询电话

采集点

咨询电话

付店镇民政所

15137623119

江集镇民政所

5576980

隆古乡民政所

13569768719

传店乡民政所

3161788

魏岗乡民政所

13033798737

双柳镇民政所

5558167

来龙乡民政所

17637688376

仁和镇民政所

15517619809

踅孜镇民政所

17737668595

白店乡民政所

15237672856

上油岗乡民政所

5633302

卜集镇民政所

5512929

谈店乡民政所

3168389

春申民政所

3918867

伞陂镇民政所

5645566

定城民政所

15037635539

黄岗镇民政所

19903762858

弋阳民政所

3293050

桃林镇民政所

5666516

老城民政所

3196692

张集乡民政所

13033708168

产业区民政所

3128805

 

 

潢川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