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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

潢川县环保局 发表于2019/01/17 09:46:37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15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潢川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3918061

2、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3901949

联系人:孙新伟 张正一

电子邮箱:hchbhpg@163.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潢川县顾达联创加油站建设项目

信阳市潢川县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潢川县三客友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站区总占地面积1373.54m2,建筑面积369 m2(罩棚面积折半计入),总投资800万元。本项目共设置设置4个30m3储罐,其中汽油储罐和柴油储罐各2个,储油罐总有效容积为90m3,且单罐容积均小于等于3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规模。可达到年销售油品500t/a,其中汽油400t/a,柴油100t/a。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成品油的灌注、储存、加油作业和加气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机动车进出产生的车辆尾气;污染因子均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汽油、柴油储罐设置油气回收接口,油槽车卸油时,将油罐内的油气真空抽回槽车;加油机设油气回收真空泵,加油时将汽车邮箱内的油气真空抽回油罐。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经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浓度4.0mg/m3的限值要求。

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和过往顾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站内绿化或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车辆以及加油机、潜油泵产生的噪声,源强为50~80dB(A),对加油机和潜油泵要采取相应的隔振和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和司乘人员活动产生垃圾及油罐清理油渣。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55t/a,由环保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

油罐中的原油中杂质在长期储存条件下会沉积于罐底和罐壁,使油罐有效容量减少,影响油罐的使用效率。因此油罐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清除罐内淤渣。油罐於渣约3~5年进行一次清理,每次清理出的油渣类比同规模加油站约为0.002t。本项目油罐油渣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清理,清理后直接装入封闭的专业危险废物收集桶,由清理部门带走,不在厂区暂存,清理部门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部门进行回收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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