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民政局 发表于2019/01/22 09:36:1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9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救灾办)开展了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10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民政局(救灾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到位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加强和推进我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
(一)压实领导责任
县民政局(救灾办)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城东任组长、其他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组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整改动员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局党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查找问题、压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通过整改共完善和新建各类制度18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要责成重新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落实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①政治引领不力。
落实整改情况:1、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强化局党组核心作用,严格区分党组会、班子扩大会。2、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主动谋划好、落实好,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民政工作拓宽思路、提高站位。3、进一步在民政领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结合阳光村务狠抓城乡低保整治。
②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不强。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经局 党组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对个别违规领取的老干部计划生育补助津贴的问题,已全额退回至民政局账户。对救灾办个别班子成员看病报销费已退还到县救灾办账户,并与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3、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文件规定,强化担当,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用。
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落实整改情况:1、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按照《中共潢川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潢办【2017】15号)要求,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一次梳理,重点查找学习流于形式、学做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教育效果不实等问题,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2、根据工作性质严格区分党组会和班子会的召开,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兰考标准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突出辣味。3、局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对分管工作经常监督检查。局党组进一步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通知》精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④政治思想教育不深入。
落实整改情况:1、强化政治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再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九大报告》、《党章》等党纪法规。2、制定计划、做好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坚定“四个自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真正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工作中。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
⑤战斗堡垒作用不牢。
落实整改情况:1、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日等制度。加强优化基层支部班子建设, 配齐、配好基层支部班子。再充实一名素质高的干部任机关党支部委员,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的堡垒作用。2、科学设置党支部,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申请成立老干部党支部。
⑥密切联系群众不够。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局党组成员联系点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采取不同形式开展走访、慰问及帮扶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及时答复、限时办结。2、协调统筹孤儿关爱工作,主动与教育、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探索孤儿与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人或机构建立结对子等帮扶制度,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了“奉献爱心、情注孤儿”结对活动,局股级以上干部每人成功结对帮扶1—3名孤儿。3、对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开展核查、摸底,制定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符合五保政策的提前统计提醒上报、及时审批,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信政[2017]10号文件《关于印发信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对特困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印发了潢政【2018】61号文件《关于印发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服务方案的通知》,对全县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新增特困人员按照30%的比例实地入户核查。
3、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宗旨意识淡薄。
⑦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整改情况: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结合当前工作和自身实际,干好本职工作。2、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合格共产党员。
⑧宗旨意识淡忘。
落实整改情况:1、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以为民办实事为载体,提高为民办事的质量。2、坚持走群众路线,尤其是在民生问题上,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本质要求落到实处。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的思想教育不经常。
⑨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极少开展。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证质量,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强化支部自身建设。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交流,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3、定期开好“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深刻自我剖析,相互批评要尖锐有辣味,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2、组织建设不到位。
⑩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落实整改情况:1、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基础、补短板,对照五个标准化(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基本队伍建设标准化、基本活动建设标准化、基本制度建设标准化)相关要求,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生活。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各党支部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桌椅、电脑和专职工作人员。 3、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监督检查,严肃组织生活会开展。
党费交纳不及时、不达标。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对党费缴纳的思想认识。2、继续搞好党费收缴整改工作,确保党费规范缴纳。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请示,理顺救灾办支部隶属关系。
3、工作敬业精神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工作纪律松弛、散漫,平时上班迟到、早退,甚至出现缺岗现象。
落实整改情况:1、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已制定完善《潢川县民政局机关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力度,对上班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及时通报批评。
⑯是村级民政服务对象联络员作用发挥不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加强村级民政服务对象联络员的管理,已制定《民政服务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政策整改,调动联络员积极性,发挥稳定器和减压阀作用。
⑰是陵园管理不力。
落实整改情况:1、加大陵园管理力度。已对黄龙山公墓建设墓穴面积超标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黄龙山生态陵园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新建墓穴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执行。同时要求黄龙山公墓加强墓穴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一穴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完善,在做好纸质档案的同时完善好电子档案。2、对谈店乡凤凰山陵园的违规建设问题,以潢川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谈店乡人民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谈店乡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审批手续,谈店乡现已签收整改通知。
⑱是档案管理不完善。
落实整改情况:1、增设综合档案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档案,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人员调整后及时交接档案资料,防止滞留在私人手中。
⑲对《军人抚恤条例》的宣传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老年证办理覆盖人群量少。
落实整改情况:1、加大《军人抚恤条例》的宣传力度,制定彩页、LED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持证伤残军人应享有的权利。2、在各乡镇民政所设立了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窗口,规范了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流程,公示了办理服务指南,加大老年人办理老年证的宣传力度,以提高覆盖人群数量。
⑳是对各乡敬老院护工管理不严。
落实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信政办[2016]8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第三条执行:建立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管、民政指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院务协商的运行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担负起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从加大投入、建章立制着手,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业务主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2、制定印发了潢川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㉑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不力。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敢于担当,切实肩负起全责、首责、主责.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2、以上率下,主职主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㉒党组管党治党宽松软。
落实整改情况:压实党组成员责任,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进一步加强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制定完善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和使用制度,强化监管、监督,严防开支报销一支笔,票据混乱现象发生。对23万元流浪乞讨专项资金,立即纳入局财务账目管理,杜绝失控状态。
㉓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强化党组成员对所分管的股室、二级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专人清理局办公楼二楼出租、七楼出租租金收缴。3、针对民政局原服务公司预制板厂没有入固定资产账,对外出租未见租金,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现已与信阳大合会计事务所联系,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勘察,宗地边界进一步确定,资产正在评估中。
㉔以案促改工作风险点排查不精准、不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制定了《潢川县民政局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意识,精准排查风险点,共排查班子集体岗位风险点8个,个人岗位风险点36个。2、潢川县殡仪馆制定了关于严肃廉洁纪律暨规范临时工收取丧主香烟问题的工作方案,并在馆内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设立投诉电话2个,投诉信箱1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规范临时用工。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㉕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不能聚焦主责主业。
落实整改情况:1、我局原纪检工作人员已按上级要求,转隶到县纪检监察系统,我局按规定接受县纪检监察派驻第十四纪检组对民政局党组专职监督、检查。2、针对民政系统的廉政风险点,主动接受监督和及时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及时办理了对违法人员的 “双开”。
㉖对新的条规、条例学习不够,不能抓早、抓小。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对新《条规》《条例》认真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2、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做人。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
落实整改情况:1、召开机关党员全体干部大会,在全局系统进一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和领会。2、从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以上率下,做到真管真严,常管长严。对“四风”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领导干部带头自查。3、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民政局及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下发至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责令整改。
㉘行政成本控制不力,公务接待需要进一步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制定了潢民字[2018] 213号文《潢川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并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定点接待,控制陪客人数。严格执行“一函三单一票”规定。
4、脱贫攻坚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㉙扶贫重形式轻实效。
落实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每周“二、五”入户走访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帮扶责任人制度。2、做好走访日志,建立台账记录好走访帮扶情况。3、按照县脱贫指挥部帮扶人考核办法,对帮扶认真成效明显要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给予奖励,对帮扶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尽责的要及时严肃追究责任。
㉚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
落实整改情况: 1、认真分析研判帮扶对象的致贫原因,做到因户施策,扶贫先扶志解决好贫困户思想问题,增强贫困户脱贫能力。2、引导发展小龙虾养殖、香菇种植等产业覆盖,有效帮助贫困户形成可持续的产业增收。目前,民政局所联系黄寺岗镇油坊村贫困户共养殖小龙虾210亩、种植香菇80亩,有效带动了贫困户脱贫。
㉛扶贫效率不高。
落实整改情况: 1、积极主动做好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2、认真梳理民政部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六大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职责和作用,高效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落实上级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大。
㉜对巡视巡察提出低保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举一反三。
落实整改情况:1、制定了《潢川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2、所有低保信息主动在阳光村务平台上进行了公示。3、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入户调查,应进必进、应退必退,努力使低保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㉝信息比对平台至今未建。
落实整改情况:根据民政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关于建立潢川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的请示已报县政府,待批准后,将积极组织实施。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
1、社会救助、救济标准把关不严,资金优亲厚友。
㉞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在生活困难、生灾患病时多次领取社会救助资金。
落实整改情况: 1、对所有的救助对象金额全部在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潢川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2、根据民政部福彩公益金使用办法制定了《潢川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成立了福利彩票使用会审会签小组。3、对所有救助对象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用行之有效的制度严防优亲厚友。
2、混岗混编、人员借调现象严重。
㉟股级公务员只有2名。人员混岗混编。
落实整改情况:1、利用机构改革契机,积极向县委专题汇报争取增加编制增设机构。2、严格执行借、聘用手续,逐步解决人员混岗混编问题。
㊱借调人员违规领取奖金。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津补贴的发放对象,经局党组研究,以后不再对借调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
㊲中层干部交流不够。
落实整改情况:扩宽视野,向上级组织部门争取中层干部交流机会,制定了民政局内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以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激励干部建功立业,创新工作。
㊳聘用临时工现象明显。
落实整改情况: 1、局党组已做出决定,要求各二级机构不得随意聘用临时工,规范聘用程序,所有聘用人员须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方可聘用。2、县政府已于今年4月批复我局《关于请求政府购买服务的请示》,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目前我局仅聘用一名临时门卫,其他非在编人员均属政府购岗人员。
3、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
㊴混用公用经费。
落实整改情况: 1、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等六项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通过预算管理强化监督依规使用各类资金。2、加强财务支出监管,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㊵现金余额过大。
落实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下发了《潢川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实行公务卡结算。从严控制个人借款,借款后及时催还。
㊶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 1、差旅费严格按《潢川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防出差住宿费超标准报销等现象。2、财务人员交接,应邀请财政局监督交接,及时办清手续。
㊷公务接待不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一函三单一票”的规定执行。
㊸救灾办、福利院财务管理违规。
落实整改情况: 1、对救灾办福利院财务进行专项督促整改,防止会计、出纳一人,杜绝财务支出一支笔报销。2、为强化监督管理,救灾办的公务接待、租车管理、办公支出等现已纳入民政局统一管理,财务支出也由县民政局统一会审会签。3、制定流浪乞讨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严防违规使用。
㊹财务人员工作交接不及时进行结算核实,局机关财务多年来未对局二级机构财务进行审计检查。
落实整改情况: 1、制定局属所有财务人员交接制度,对不及时交接财务手续的实施双向问责,没有进行监交、离职离岗审计的财务人员一律不得转岗使用。2、制定《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每年度不少于一次对所有账户进行专项审计检查。
4、租车管理混乱、出差下乡补助成为福利。
㊺租车管理混乱。
落实整改情况:1、借鉴学习市民政局和外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租车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潢川县民政局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实行派车单,填清乘车车号、经办人、乘车人、事由。2、加强对二级机构租车管理,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本着既方便工作,又例行节约的原则,严格租车管理。
㊻出差下乡补助成为福利。
落实整改情况:规范下乡出差审批程序。建立流浪乞讨巡查制度。合理确定出车人数和次数。
5、工会经费管理混乱、发放使用不规范。
㊼工会经费管理混乱。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开支工会经费,严禁超标准购买服装等事项。
㊽工会经费发放使用不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责令殡仪馆补填2017年三八节服装明细。2、制定局工会经费使用细则,严格工费经费使用范围,不是工会会员以及临时工、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工会福利。
四、坚持常抓不懈,将整改的成效引向深入
一是持续整改。对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坚持标本兼治,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对照问题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持续落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局党组将按要求全面开展 “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让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度形成常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是持续监督。局党组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担负的责任,进行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教育管理、检查问责不放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民政局(救灾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76-3931687;电子邮箱:hcxmzjbgs@126.com。
潢川县民政局(救灾办)党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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