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网站公告 关于举办潢川县脱贫攻坚主题摄影展览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潢川县脱贫攻坚主题摄影展览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发表于2018/08/10 11:39:19

关于举办“蓝色经典·梦之蓝杯”潢川县脱贫攻坚主题摄影展览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广大摄影爱好者:

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举全县之力,在2018年底以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县委、县政府面向全县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取得可喜成就,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了通过摄影纪实和艺术形式,反映我县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农村及贫困家庭发生的实实在在的可喜变化,再现脱贫攻坚中一个个生动的场景,鼓舞全县干部群众乘势面上、一鼓作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胜士气,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举办“蓝色经典·梦之蓝杯”、“奋进新时代,决胜攻坚战”为主题的潢川县脱贫攻坚主题摄影展览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潢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潢川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洋河股份(苏酒集团)

二、参展对象和主题要求

全县各乡镇(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帮扶干部、新闻工作者、潢川县内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原则上限投摄影作品3幅(含组图,一组为一幅)以内,鼓励县外摄影爱好者投稿。

摄影作品围绕“奋进新时代,决胜攻坚战,感受新变化,全面奔小康”,必须取材于潢川,聚焦反映2015年以来我县脱贫攻坚战中的生动场景、先进人物事迹和农村及贫困户发生的可喜变化,聚焦扶贫扶志、激发内生动力、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典型,传播和凝聚脱贫攻坚、建设发展“五个潢川”的正能量。

三、投稿要求

1.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为一组。单幅作品应配有标题或简单的文字说明;组照应有标題和200字以内的总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点)。

2.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展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参展即视为认同本条款内容,凡上述保证落空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评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均拥有使用权(线上线下展览、宣传、出版画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此次大赛须遵守大赛规则,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以上规定。

6.征集参展作品截稿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24像素。每幅(组)作品文件名处需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及每幅(组)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邮箱:hchuaxiang@163.com

联系人:

刁拥军(县摄影家协会主席,电话18637628688)

孔维明(县文联秘书长,电话15737658576)

楚高锋(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8137839234)

五、大赛评选

1.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来稿作品进行统一评选,拟从征集的作品中遴选入展作品150幅(组)左右。

2.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佳作3幅,二等奖佳作6幅,三等奖佳作10幅,优秀奖佳作20幅。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六、大赛其它情况说明

1.投稿作品不收任何费用。

2.入展摄影作品装裱费由承办方支付,评奖所需费用(奖励等额酒品)由赞助单位洋河股份(苏酒集团)支付。

3、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各奖励价值3000元奖品(梦之蓝1件);

二等奖6名,各奖励价值1600元奖品(拉丁之星进口红酒1件);三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星得斯进口红酒1件);优秀奖20名,各奖励价值540元奖品(拉丁之星进口红酒2瓶);

4.所有入展获奖作品,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颁发入展获奖证书;

5.本次展览拟编印入展作品集画册,入展作者每人赠送1本画册。优秀作品在县委宣传部主办的潢川新闻网上网络展出。

七、拟展出地点、时间

拟于2018年10月底或11月上中旬在县文化会展中心广场展出3至5日。展出作品将存档或捐给各有关乡镇贫困村。


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