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社局 发表于2018/11/19 15:50:0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豫人社〔2015〕30号)文件要求,信阳市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亚和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潢川丽宝广场、信阳西亚和美家和商业有限公司潢川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支行、潢川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潢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稳岗补贴进行资格认定,符合申报条件,并拟对该企业进行稳岗补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后联系信阳市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6-3987629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