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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

潢川县环保局 发表于2018/11/22 12:00:48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潢川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3918061

2、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3901949

联系人:孙新伟 张正一

电子邮箱:hchbhpg@163.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潢川县辉亚达家具厂年产2000套家具项目

潢川县魏岗乡余店村

潢川县辉亚达家具厂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厂址位于潢川县魏岗乡余店村,总投资300万元,年产2000套家具。厂区占地711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辅助用房。

1、废气:生产车间颗粒物:配有3套移动式双桶布袋吸尘器;3个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加+15高排气筒;

喷漆车间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车间微负压,1套漆雾过滤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排气筒(P2)。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噪声采用基础减震措施、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木料、边角料、木屑由原料厂商回收利用。废漆桶厂区暂存,由厂家回;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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