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环保局 发表于2018/11/22 12:01:44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潢川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3918061
2、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3901949
联系人:孙新伟 张正一
电子邮箱:hchbhpg@163.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潢川县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米铁丝网项目 |
信阳市潢川县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
潢川县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信阳市潢川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潢川经济开发区)潢经二路西,本项目拟租赁潢川县鑫新油业有限公司北侧厂房东部约2000m2。项目东侧紧邻潢经路,隔路为空地,东侧400m为北坎村,东南侧180m处为政府公租房;南侧为河南黄淮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防火门生产),西侧为闲置厂房(与本项目同属一幢厂房,且前闲置),北侧为空地。 |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乙烯,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静电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涂装行业排放建议值。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官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噪声采用基础减震措施、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下脚料、包装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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