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住建局 发表于2018/11/23 18:31:0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落实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同时明确各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找准关键环节,以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
局党组对照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7大方面48个问题认真反思,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中共潢川县住建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140条整改措施。局党组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思想教育为抓手,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不重视、政治担当不够等问题;以规范党支部建设为抓手,解决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不正常等问题;以推进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和局属企业脱离住建局工作为抓手,解决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政企不分、企业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以提升履职能力为抓手,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整改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效果不佳”问题
(1)局党组重视程度严重不够。
具体整改情况:1、局党组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2、局机关党委采取实地检查、现场查阅、集中调阅《党组织生活记录本》等方式,对局属各支部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问效。3、局党组成员对联系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指导、督导。
(2)搞形式、走过场,学习内容打折扣。
具体整改情况:1、坚持集中学习。局党组中心组落实学习计划,整改期间已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组讲学习十九精神专题党课2次;各党支部分别制定完善了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2、坚持个人自学。向每名党员推荐共产党员网、河南两学一做、潢川红云等微信公众号,规定必读书目,丰富学习载体,引导全体党员开展自学。3、各党支部开展了“学习笔记晾出来、心得体会晒出来”主题活动,在全体党员中营造“比学”的氛围。4、对局属党支部集中学习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进行了调阅,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3)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不够,学习效果不佳。
具体整改情况:1、讲党课。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国、黄峻分别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新思想,创造新业绩”为主题讲党课2次。2、党组围绕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开展学习讨论。各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明确主题、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有针对性开展学习交流。举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道德讲堂活动。3、结合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安排专人编写了《住建局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题》,组织了闭卷测试。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局党组的政治功能彰显不足”问题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4)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有“一言堂”现象。
具体整改情况:1、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3、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潢川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4、明确专人规范党组会和党政班子会会议记录。
(5)部分班子成员履职不尽责,缺乏担当,班子凝聚力差。
具体整改情况:1、局班子成员围绕“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怎么做”,深入查找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业务水平、敢于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履职尽责意识。2、制定了《住建局开展“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纠正“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问题。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月一次实地走访分管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监督,配合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十组对落实不力的当事人实施责任追究。
(6)落实上级整改不力。
具体整改情况:1、局党组成立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分析上级政策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带领局班子成员深入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调研改制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讨论,确保脱钩改制工作依法依程序进行。目前,《关于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和关联企业脱钩的意见》即将出台。2、对2014年、2015年县财务审计反馈意见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7)对政企不分问题的解决缺乏决心和韧劲。
具体整改情况:1、经党组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关于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和关联企业脱钩的意见》出台后,立即开展实质性工作。2、经县政府、编办、人社局批准,已捋顺局机关6名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
2.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8)局党组缺乏思想建党意识。
具体整改情况:1、党组书记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安排进行研究部署。2、党组成员已轮流讲党课2次,增强班子成员及局属党支部负责人管党建党意识。3、局党组成员对联系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指导、督导。4、对9个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1人被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
(9)各党支部履职和作用发挥不够。
具体整改情况:1、4月12日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授课,加强对各党支部负责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安排专人编写了《住建局党建业务知识测试题》,组织了闭卷测试。2、采取大会述职、书面述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3、对9个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4、有1人被免去了党支部书记职务。
(10)凝聚力不强。
具体整改情况:1、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课教育、道德讲堂、写心得体会、党员志愿者带头开展清洁家园、关注留守儿童等多种党建活动载体,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道德讲堂,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水平。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三)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不扎实”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1)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具体整改情况:1、党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上级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2、明确专人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按时间要求向上级报告情况。
(12)理论学习不经常。
具体整改情况:1、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及要求,整改期间已集中学习2次。2、班子成员认真记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笔记,对学习不按时参加、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党组书记及分管党务领导及时提醒。3、各班子成员在4月8日的党组会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自我纠正。4、4月12日举办了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进行了十九大精神及党建业务知识2次闭卷测试。
(13)学习记录有造假现象。
具体整改情况:1、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调换了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一步强化公文写作知识学习,规范会议记录。
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4)支部建设弱化。
具体整改情况:1、各支部设置党务公开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各支部自查自纠,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上墙的“六有”标准,完善了阵地建设。
(15)组织生活不正常。
具体整改情况:1、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以及党小组会议,主题明确。2、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每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按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3、对涉嫌抄袭心得体会、代写学习笔记的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要正视问题、自我反思、引以为戒、立即改正。4、4月28日开展了“党建工作逐支部观摩暨互查互评”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调阅了局属党支部集中学习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督促按时开展组织生活。
(16)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不严格,档案资料不规范,部分重要资料缺失。
具体整改情况:1、经检查,对2016年党支部换届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及具体经办人给予了谈话提醒,并完善、补齐了相关换届资料。2、建立了局属党支部任期动态管理台账,对任期将满的,提前6个月通知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3、对换届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3.党员发展不严格。
(17)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
具体整改情况:1、对5个党支部书记及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2、对党员发展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同时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3、向各支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并上墙,同时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4、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发展党员程序审查。
(18)入党材料不规范,部分关键资料缺失。
具体整改情况:1、对6个党支部书记及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已完善相关材料。2、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发展党员材料审查。
(19)入党材料代写、造假现象严重。
具体整改情况:1、对2个党支部书记及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已完善相关材料。2、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发展党员材料审查。
4.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20)党支部党费补交自查工作开展不扎实。
具体整改情况:各支部在《党费收交清册》中完善了2008年4月-2016年8月党费补交记录;同时各支部对党费补交自查工作进行自查,全额补交。其中质监站党支部6名党员均重新计算党费基数,按1%的比例进行补交,并举一反三,对所有党员重新核实基数,质监站党支部共补交党费4854元。
(21)党费收缴、管理混乱,部分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具体整改情况:1、按照上级规定统一了党费计算基数。局机关党支部将预增资列入党费计算基数重新核算,有40人(次)补交党费2222元。局属各党支部通过整改、自查自纠,重新计算核定基数和比例,共补交党费52718.8元。2、结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潢建发〔2018〕7号),同时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的通知》。3、把《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印发每名党员,让每名党员都清楚党费收缴的政策规定,各支部将每月主题党日作为交纳党费日,按月足额缴纳党费。4、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各党支部明确党员专人管理党费。
(四)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超编混岗严重”问题
1.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股级干部备案不规范。
(22)具体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潢川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履行基本程序选任干部,完善各类资料,落实备案制度。2、已免去1人不具备任职资格担任的原职务,其他人员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逐步清退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
2.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存在事业编制人员停薪留职现象。
(23)具体整改情况:1、已免去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8名。2、撤销全程代办服务中心和局驻“两区”服务办公室,将职能并入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3、对所属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情况进行核查处理,1人已上班,其余人员所在单位已向本人发放文字通知,督促其正式上班,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按照人社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按程序审批,对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已停止停薪留职人员2017年度考核。4、已启动追缴停薪留职人员领取的工资程序。
3.超编严重。
(24)具体整改情况:1、对2014年以来全局事业新进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新进事业人员29人,其中28人为退伍军人安置人员,1人为上级部门批准的正常事业流动人员。2、对全局超编情况进行摸底,正在逐步解决。
4.混岗严重。
(25)具体整改情况:1、对全局混岗情况进行梳理理顺,目前,已理顺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混岗人员1名,事业编制混岗人员1名,企业与事业编制混岗人员3名,企业之间混岗人员1名。2、已免去2名企业人员在机关担任的职务。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深入”问题
1.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乏力。
(26)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具体整改情况:1、明确10条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2、党组每月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3、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两准则一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监督。4、结合政企分开工作,逐步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在企业任职、兼职问题,明确要求在企业任职、兼职人员不得领取报酬。
(27)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具体整改情况:1、班子成员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提高履责认识。2、明确4条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3、局党组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时刻提醒、督促落实责任清单。
2.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缺位。
(28)治理和查处违纪行为力度小、执纪软。
具体整改情况:1、局党组经常性开展监督教育,配合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十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宏达检测公司修改了《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
(29)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抓早抓小不力。
具体整改情况:1、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十组严格执纪监督。2、局党组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苗头时,及时开展批评教育。3、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4、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加大廉政风险排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30)纪检队伍能力不足。
具体整改情况:1、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十组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2、对2014年以来的17个纪检案卷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审核,查缺补漏,全部整改到位。
(31)缺乏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具体整改情况:1、局党组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会代训、道德讲堂、“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转发《中共潢川县纪委 潢川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全体职工报备程序,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3.关键岗位履职不力,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缺失。
(32)具体整改情况:1、梳理21项权责清单,制定18个流程图并严格落实。重点对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管理、质量安全、招投标等环节进行监督。2、制定了《住建局开展“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纠正“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问题。3、严格落实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管理。4、按照上级要求,建设类工程招投标项目全部纳入市级及周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5、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依照法律程序纠正违规违章行为。6、按照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要求,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我局不再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项目,在办理建筑节能验收备案时采取据实征收的方式进行清算。7、已给予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工作错误的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建股股长辞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同时,吸取教训,严把危房改造申报、核准、验收、资金拨付等关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8、结合各企业改制与局脱钩工作,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各公司加强制度规范化管理。
4.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不够,干部兼职取酬现象突出。
(33)具体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十组已对兼职取酬、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开展调查。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问题
1.滥发津贴补贴问题严重。
(34)自定薪酬,巧立名目发放多种补助。
具体整改情况:1、全局已退还资金106.363万元。2、吸取教训,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补贴补助。
(35)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特殊岗位津贴。
具体整改情况:涉及超标准、超范围领取信访补贴的12人已全部退还4475元。
(36)违反规定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具体整改情况:已退还领取的司机补助3.794万元。
(37)企业没有制定严格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职工薪酬待遇标准不一。
具体整改情况:各企业改制工作开展的同时,对薪酬管理制度再优化。
2.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
具体整改情况:1、相关人员已退燃油费17761.63元。2、各单位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出差补助报销,严禁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
(39)违规报销差旅费。
具体整改情况:已退还违规报销的差旅费80118.05元。
(40)违规报销手机通讯费。
具体整改情况:已全部退还违规报销的手机费用101548.79元。
(七)关于“局属企业管理混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问题
1.企业人员臃肿,效率低下。
(41)具体整改情况:1、各企业改制工作开展的同时,党组不再研究企业新进人员事宜。2、各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
2.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42)具体整改情况: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及时组织资金入库,不得将现金留在各业务人员手中过夜;出纳周转金额限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重大支出由支部委员会和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3.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43)具体整改情况:1、对处置固定资产的程序进行重新核查。2、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4.困难企业涉嫌挪用公款,挤占使用解困资金。
(44)具体整改情况:该企业外借款项已全部收回。其余本息已全部收回。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监管不力。
(45)财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低。
具体整改情况:1、开展了财务管理专项整治,4月20日举办了财经纪律暨财会业务知识培训班。2、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3、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票据审核,不规范的一律不入账报销。4、发放《潢川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政策培训资料汇编》,各单位对照执行。
(46)财务会审会签制度执行不规范。
具体整改情况:调整局机关财务会审会签小组,完善办公用品采购、车旅费报销、工资支出等财务支出审查。
(47)招待费开支过大,部分支出不合规。
具体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规定。2、重新明确了招待费报销规定,退缴列支的钱款7746元。
(48)帐目混乱、报销凭证要件不全、虚假支出、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严重存在。
具体整改情况:1、各单位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管理,规范费用开支。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票据审核,不规范的一律不入账报销。3、开展局内部财务审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四、坚持常抓不懈,将整改的成效引向深入
一是持续整改。对于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坚持标本兼治,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对照问题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持续落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让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度形成常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是持续监督。局党组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担负的责任,进行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教育管理、检查问责不放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6-3934148;电子邮箱:hcjs465150@163.com。
中共潢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