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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来龙中学召开贯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会
潢川网讯 10月8日,潢川县来龙中学在小会议室召开班子成员贯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校长李树超主持。
会上,李树超首先介绍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针对对象,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他说,严管就是厚爱。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
接着,支部组织委员杨明国领学了《党章》第四十条,强调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这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贯彻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然后,支部纪检委员、副校长蔡红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进行了阐述,强调全体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模范执行,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住第一道关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向前发展。
最后,李树超号召全体班子成员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监督执纪的总要求去做,把学校的各项工作搞得扎扎实实,向全乡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