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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桃林中学召开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会
潢川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潢川县委《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潢文【2019】61号文件精神,10月10日下午,潢川县桃林中学在党员活动室召开了全体班子成员、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会。
会议由支部书记、校长戴恩学主持。
会上,副校长黄志友首先领学了中共潢川县委关于印发《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支部副书记蔡有国领学了党章关于党的纪律部分内容。
最后,戴恩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16种错误情形,解释说明什么是“第一种形态”、以及怎样运用“第一种形态”、何种情形下运用“第一种形态”,强调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他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并对全体参会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对待此次工作会;二要深入剖析问题,积极踊跃发言,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要端正心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促进提升。
他强调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大家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党的宗旨,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推动桃林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次专题工作会的召开,是桃林中学党支部严格按照潢文【2019】61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次重要会议。通过召开此次大会,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了支部班子的监督执纪、责任担当意识,激发了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相信全体党员同志一定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