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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莅临彭店中学检查指导工作
潢川网讯 11月20日中午,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组副科级检查员王丽一行三人来到彭店中学,对该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校长白帆关于彭店中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的落实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分别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向激励以案促改工作、 “阳光校务”推进情况、“两个一”工作运行、“四清单一报告”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督查。并实地查看询问了“阳光校务”公开情况、教师办公情况、学生上课情况。督查组一行对彭店中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专项”有关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查过程中,王丽指出,此次“四个专项”检查是在县纪委“利剑行动”之间的一次综合监督检查,也是一次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的监督检查,要认识到此次检查释放了派驻监督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