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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通知

转载 李斌2020/02/13 11:46: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75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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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行政复议机构: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联系人:周琰

联系电话:0376-3938199、13937652785

传真:0376-3931669

邮寄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潢川县跃进东路26号,邮编465150)

附件: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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