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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教体局派驻组检查来龙中学食堂安全

派驻组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

会议现场
潢川网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潢教体办【2020】122号文件精神,加强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6月15日下午,潢川县教体局派驻来龙中学工作组组长彭少江、副组长刘琦一行二人,深入学校食堂落实安全管理。就食堂安全问题与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交换意见,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从食材的采购储存到饭菜的蒸煮售卖,要常态化规范填写各项台账资料(包括原材料采购台账、出入库记录、留样记录、消毒记录、陪餐记录、晨检记录),各个环节都要严抓安全,每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避免因为工作的疏忽而造成不该出现的安全事故。
接着,派驻组又召开了食堂工作人员会议,要求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责任为先,把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心上,放在第一位。食堂供餐要实行全程监督管理。要把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食堂严格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学校食品安全及健康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45号令)(2019年4月1日执行)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2019年11月20日发)的要求,规范食堂管理,立即整改到位。切勿麻痹大意。落实(每日<餐>责任领导公示和领导首尝制、陪餐制),做到餐餐有领导监督,有领导负责。并做好整改记录等。
此次派驻组对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为避免安全事故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