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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黄岗中心校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

会议由副校长杨光主持

副校长李建生传达县教体局关于来龙中学溺亡事故处理通报

校长申金宇安排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潢川网讯 为贯彻落实潢川县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以案促改暨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潢川县未成年溺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做实做细防溺水工作,6月16日下午,潢川县黄寺岗镇中心学校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中心校全体成员、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
会议由副校长杨光主持。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别让你的青春凋零在水中”教育警示片,片中播放近几年发生的未成年人溺亡悲剧,鲜花还未来得及绽放,就早早凋零,让人深感痛惜。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我们责任重大。中心校副校长李建生传达了潢川县教体局“关于潢川县来龙中学五名学生溺亡情况的处理情况的通报”,惨痛教训就在我们附近,防溺水工作丝毫不能马虎。
杨光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潢教体办【2020】121号文件,并传达信阳市教体局“关于潢川县发生一起五名学生溺亡事故为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通知”。他要求,各小学幼儿园要深刻汲取来龙中学五学生溺亡事故的惨痛教训,立即召开全体师生警示教育会,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彻底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大家访”活动。
最后,校长申金宇传达了县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以案促改暨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对下阶段的预防未成年溺亡工作再次全面安排。他强调,各小学幼儿园要以来龙中学五名学生溺亡事故为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学生以溺亡事故为案例撰写作文谈感想、谈教训;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扎实做好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完善预防未成年溺亡领导小组,落实每期12节安全教育课,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校园宣传阵地作用,强化家校联合,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暑期定期进行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平台学习必须全部参与,规范预防未成年溺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