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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马祖常学校召开“法治阳光护校安园”学习会

转载 李斌2021/03/24 18:28: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马祖常学校 作者:彭涛 邹蕊 7029 阅读 0 评论 1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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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马祖常学校召开“法治阳光护校安园”学习会

潢川网讯 为切实增强依法治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护校安园”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2021年3月22日,潢川县马祖常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召开“法治阳光护校安园”学习会。校长钟士明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刑法第十七条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目的是有效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规定的犯罪年龄是科学的、合理的。

钟士明作总结讲话。思想认识上再加倍,落实举措上再加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优化治理结构,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开创学校法治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多年来,学习一直重视法治教育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在校学生知法懂法,自觉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努力为全校师生创设平安和谐的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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