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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财政局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

设立咨询台
潢川网讯 为进一步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群众践行条例、遵守条例,营造良好文明氛围,7月22日下午,潢川县财政局志愿服务队在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九组组长王军的带领下,来到春申街道办事处文庙社区滨河湾广场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一是志愿者们为过往居民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100多本,并从热爱祖国、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参与文明社区建设、不文明行为处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面对面宣传,倡导大家遵守条例规定,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建设文明城市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二是摆放《条例》宣传展板,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条例》,争做文明市民,共享文明成果,建设潢川美丽家园。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志愿者一致表示,将以宣传《条例》为契机和平台,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自觉遵守《条例》,争当践行《条例》的榜样和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