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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安全观念,增强责任意识——陈勇到潢川县隆古中学检查指导开学安全工作
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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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周有利)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措施,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杜绝校园安全隐患。2023年2月10日上午,潢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勇到隆古中学检查校园开学安全工作,隆古乡派出所所长刘大刚,派出所民警,隆古中学法治副校长张咏警官陪同检查。
陈勇一行对校门门卫室、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以及校园环境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学校大门口交通安全、防冲撞设施,安保器械、学生食堂、心理咨询室等重点场所,询问预防突发事件防控工作举措,详细了解安保器械的使用、环境卫生的治理、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食堂管理运行、校园纠纷上访等相关情况。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陈勇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同时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保障工作。
最后,陈勇强调,校园安全重于泰山,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要关心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心理健康,积极搭建各种平台,促进学生、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用新颖有效的的方式方法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师生健康平安、校园安全稳定、教学秩序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