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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四中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法制安全专题会​

转载 瓮启兵2018/06/01 23:56: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四中 作者:管理员 9450 阅读 0 评论 4 点赞

潢川四中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法制安全专题会

潢川四中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法制安全专题会

潢川网6月1日讯(杨新建)一直以来,潢川四中把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作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欺凌,溺亡等事件不仅给学生家庭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而且给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心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切实强化师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应对突发事件,树立同学们的法律意识。2018年5月31日下午,学校特邀南城派出所所长刘述辉和孙警官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校园安全教育法制讲座。法制会由主抓政教工作副校长周全兵主持。

会上,南城派出所长刘述辉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以翔实的案例、朴实的语言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并深刻剖析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校园欺凌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正确应对溺水等突发事件的正确做法。随后,周校长要求同学们认真反思刘所长的报告并做到:珍惜学习机会,安全常伴心中;谨慎交友,提高鉴别能力;切莫虚荣攀比,掌握自救本领。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同学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对刘所长的感谢。

最后,校长吕阳着重防校园欺凌向同学们发出四点倡议:1、互相帮助不打架,实事求是不传谣;2、彼此尊重不嘲讽,热情友好不孤立;3、遇事不冷静不偏激,相信老师和家长;4、还有法律寻帮忙,消失欺凌靠大家。提出四点要求:1、不做有欺凌行为的学生,2、面对欺凌时敢于说“不”,3、要善于预防敢于揭发,不做被欺凌的对象,4、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会后,信阳教育电视二台(潢川教育电视台)就同学们的听会感受采访了八一班丁自玉同学。本次法制安全讲座使同学们懂得防违法犯罪,防校园欺凌,防溺亡并遵纪守法的道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法制教育工作,表明校园法制教育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潢川四中将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建设融入到学生的课上、课下,在学生心里埋下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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