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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开展信用修复让企业获得走向成功的“绿色通行证”

转载 蔡冯阳2023/03/14 20:52: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张俊 7087 阅读 0 评论 28 点赞

潢川网讯(张俊)良好的信用是企业走向成功的“绿色通行证”,但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享受政策、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公示的信息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如何消除负面信息、修复信用成了受罚企业的大难题。近年来,潢川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行动,切实助企纾困,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意识,重塑企业良好信用,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建立工作机制。出台《潢川县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潢川县企业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实施细则》,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县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税务局、人社局、住建局、应急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全县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总账”、行业主管部门“分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纳入新增失信经营主体。

强力组织推进。集中开展“存量”失信企业一般性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及时回应失信被执行人对信用修复的需求。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力度,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现场培训、当面帮扶的方式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通过在线申请移出经营异常的企业,实现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让企业少跑”。

创新示范引领。率先推行“承诺即修复”,对一般行政处罚(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经营主体,处罚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和填报“信用修复表”,无需经营主体后续再履行其他程序,公示期满即完成修复信用,建立极简信用修复新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见面”“零跑腿”。

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实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方便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首次因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完成信用修复后,纳入“首违不罚”范围。

下一步,潢川县将建立常态化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动态修复企业信用,实现存量“清零”“应修尽修”,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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