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来龙中学开展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教育资讯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来龙中学开展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转载 蔡冯阳2023/04/17 10:33: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来龙中学 作者:程治麟 3294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图片19.png

潢川县来龙中学开展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本网讯(程治麟)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潢川县来龙中学于4月10日上午,开展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相关负责人向全体学生介绍了今年的国家安全日主题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告诫学生国家安全的内涵,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向学生介绍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国家安全内容,让学生明白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向学生介绍了国家安全包含的领域:当代国家安全包括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告诫学生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举报方式: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向学生介绍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向学生介绍了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