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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转作风 警钟长鸣树清风——潢川县迎宾路小学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本网讯(刘红)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按照县教体局党组以案促改工作部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意识,推进师德师风建设,7月12日上午,潢川县迎宾路小学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树超,副校长刘萍以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刘萍主持。
会上,刘萍宣读了《潢川县教体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潢教体发【2023】39号)文件,对方案进行系统的讲解。按照以案促改方案的实施要求,7月9日至7月23日查摆剖析阶段,刘萍要求大家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上交深刻具体的个人剖析材料。
李树超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以案促改相关案例,传达了教体局胡局长讲话精神。他要求学校党员、班子成员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初心,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四有”好老师要求,全面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自觉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珍视教师职业荣誉和肩负的职业使命,争做新时代的大国良师。
随后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李树超、刘萍率先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依次开展了自我批评,大家相互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的原因,围绕根本,紧扣实际。
学校将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以案促改,以改促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防微杜渐,履职尽责,促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