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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扫黄打非”主题宣传作品征集启事

转载 李斌2023/08/23 17:34: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委宣传部 作者: 2325 阅读 0 评论 38 点赞

为创新开展新时代“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认识,培育人民群众抵制“黄”与“非”的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扫黄打非”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向全县范围内有奖征集“扫黄打非”主题宣传作品。

一、主办单位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承办,县文联、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扫黄打非”工作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协办。

二、活动主题

此次征集活动以“维护正道正义,倡导新风正气”为主题。具体可参考以下7个方面选题:

1.坚持“扫黄打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信阳;

2.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文化垃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3.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

4.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建设和谐文明出版物市场;

5.打击侵权盗版,保护民族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型国家;尊重知识,拒绝盗版;

6.坚持网络“扫黄打非”,打击网上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7.打击假新闻、假记者、假记者站(新闻三假)

三、征集对象

关心支持“扫黄打非”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类别

(一)平面及实物作品类:包括书法、绘画、宣传画、漫画、手抄报等美术作品和“非遗+”艺术作品。

(二)新媒体作品类:包括小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多媒体作品。

(三)文艺作品类:包括散文、小说、诗歌、剧本、朗诵等文学作品和小品、相声、快板等曲艺作品。

五、活动阶段划分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参与活动的单位、团体、个人均可投稿,各乡镇自行组织活动,筛选作品后统一推荐参赛。投稿时间截至2023年9月20日。

(二)评选表彰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六、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的有机统一,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坚持创意制胜、品质至上。

(二)作品在创作时可以与全民阅读、基层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活动内容相结合,突出思想内涵和价值引领,丰富宣传内容。

(三)作品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凡参与征集的作品需确定无权属纠纷,由于非原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应由应征人承担。平面及实物类作品手绘、电脑绘制均可,电子图片分辨率最小不低于300dpi、jpg格式,画幅尺寸以 A3 为宜,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新媒体作品类作品格式以MOV、AVI或 MP4 等高清通用格式为主,时长 3-5 分钟曲艺作品类先录制表演视频投稿参赛,时长不超过5分钟。应征作品要附加创意说明和作品构思,字数不超过300字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请将作品和《参赛作品信息表》(附件)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作品适当位置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扫黄打非主题宣传作品征集”字样。参选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参选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2.参选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参选,每件参选作品应分别提交一份《参赛作品信息表》;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如果作品入围,参赛者需提供高精度 TIF、PSD、 AI文件、JPG 文件或视频文件,并根据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4.参选者提交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委托创作参选作品;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独家所有;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有权要求被选中作品按照意见修改,设计者应予以配合。

5、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八、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301室(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xcb2214@163.com

联系电话:0376-3932214

联系人: 徐泉泉 18790092727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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