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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五小开展“知监察法于心,守监察法于行”教育活动
副校长刘俊领学监察法内容
校长霍同友作总结讲话
潢川网8月3日讯(王震)为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8月2日下午,潢川县第五小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监察法的相关内容。
会上,副校长刘俊带领大家学习了监察法的内容并强调了其重要意义。接着,刘校长强调:“全体教师要深入细致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刻理解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相关条文的丰富内涵和内涵精髓,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老师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自觉遵守《监察法》的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
最后,校长霍同友作总结讲话。霍校长强调:“作为教师,首先要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不做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的行为。其次,要提高遵纪守规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教师道德底线。坚决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坚决拒绝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制定监察法,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体教师在学习中进一步更新了思想观念,增强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教师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监督,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做人民满意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