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白条”逾期不还?潢川法院一纸判决为“超前消费”敲响警钟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潢川要闻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白条”逾期不还?潢川法院一纸判决为“超前消费”敲响警钟

转载 蔡冯阳2025/09/09 15:33: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胡婉钰 1012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 在当今数字化的消费时代,网络借贷和超前消费已成为很多人的生活常态。作为常见的信用支付工具之一,京东白条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消费体验。然而,近日潢川法院审理的一起因京东白条逾期未还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被告孙某是京东商城的注册用户,通过线上实名认证与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白条信用赊购服务协议》。依据协议,孙某使用京东白条购买了一系列日常用品及一部手机,并已确认收到全部商品。货款总额为13461.27元,截至2023年7月6日,孙某在偿还1685.77元后,未能按照《白条信用赊购服务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拖欠货款11775.5元。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孙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孙某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违约金。

法院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孙某使用京东白条的消费记录、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以及多次催款的记录等,以证明孙某确实存在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孙某与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白条信用赊购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原告已按约定交付货物,被告收货后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故判令被告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款11775.5元及违约金。

法官提醒

超前消费将消费行为与实际付款分离,容易让消费者忽视真实支出。法官建议,消费者在享受超前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应保持理性,客观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在签订任何信贷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如确实遇到还款困难,应及时与借款平台沟通,积极协商解决,避免消极逃避。同时,应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维护,良好的信用不仅是金融往来中的“通行证”,更是个人长期发展的重要资本。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