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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潢川县付店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因朋友聚餐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据悉,当事人杨某甲、杨某乙二人系朋友关系,在辖区某餐馆聚餐饮酒期间,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双方均在冲突中受伤。事后,二人就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赔偿费用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升级,遂向付店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所长殷德勇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分别听取二人对事件经过的陈述,查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并向餐馆负责人及在场证人了解冲突细节,明确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调解初期工作人员先引导二人平复激动情绪,避免因情绪对立影响调解进程。随后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让二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与不满,同时指出冲动行事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调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向二人阐明责任划分原则。明确双方在冲突中均存在过错,应根据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进行详细解释。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
此次调解成功化解了朋友间因聚餐冲突引发的矛盾,避免了纠纷进一步升级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付店司法所通过及时介入、公正调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修复二人关系留有空间。下一步,付店司法所将加大对辖区群众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案例讲解、法治讲座等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纠纷,杜绝因冲动行为引发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