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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回小组织召开《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会

转载 李斌2019/04/14 20:41: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回小 作者:陈玲 8545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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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回小组织召开《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会

潢川网4月14日讯 为深入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响应县总工会的组织安排,确保女职工在日常工作与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以及合法权益,4月12日下午,潢川县回族小学组织召开《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会。

会议由支部书记、校长冯中阳主持。

首先由工会主席华学良领学省长陈润儿2018年9月6日签发,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帮助女教师、女职工熟悉、了解相关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随后,副校长余良海介绍了女职工占回族小学教职工总数的结构比例,以及她们在教育教学工作肩负的重任,强调了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意义和重要性。

最后,校长冯中阳强调,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多关心、关怀女职工,保护女职工在教学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着力解决女教职工在工作中的特殊困难,最大限度地保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此激发回小广大女教师积极奉献教育事业的热情,凝心聚力,提升回小基础教育质量。

此次会议的开展,既帮助回小女职工认识到了学习《规定》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又提高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全校教职工中的知晓率,增强了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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