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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实验中学举行法制安全报告会
师生集体在横幅上签名
师生集体在横幅上签名
潢川网讯 为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5月8日下午,潢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芦钧,捷达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县教体局法安股股长陶光国、副股长余霞走进实验中学为七、八年级全体师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
此次讲座以学校师生比较关注的问题着手,重点讲解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有关校园欺凌引起的各种法律问题和导致的法律后果。讲解员以生动的语言和典型的案例相结合,树立安全意识,发挥法的指引作用、教育作用,并对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大家听得非常认真仔细,学校师生深受教育。
随后,陶光国联系周边实际案例,强调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叮嘱学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即使遇到他人溺水,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也不能贸然施救,以防救不了溺水者反而将自己带入水中,而应该大声呼救,寻求帮助,采取更安全的方式;同时,叮嘱学生们用心学习法律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校长吴德云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讲座,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学校老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整堂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