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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付店镇迅速传达贯彻县委书记县长指示精神

转载 李斌2019/07/31 15:22: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付店镇综治中心 作者:胡玲艳 8017 阅读 0 评论 7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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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付店镇立即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县委书记县长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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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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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放救生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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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牌

潢川网讯 7月31日上午,潢川县付店镇召开由党政班子成员、村居支部书记、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县委书记赵亮、县长兰恩明亲笔签名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致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一封信》指示精神。

会上,副镇长刘威宣读了县委书记县长的一封信,并结合该信对付店镇的防溺亡工作作进一步安排。

最后,镇长杨应才强调指出,一是责任要明确化。全镇各级干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要守初心、担使命,不断寻找工作差距,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措施要精细化。学校的警示提示、家访,村居的水域巡查、救援演练,各职能部门的宣传教育、物质储备都要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水域负责人的管护责任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工作要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三是督导要常态化。结合环保攻坚,镇党委组织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队的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防溺亡“四到位”落实情况进行“日督导日通报”。存在“七类问题”的,顶格追责,坚决杜绝溺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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