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根据信疫防指〔2020〕55号文、潢疫防指〔2020〕84、85号文精神,从即日起,除已经恢复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通讯
尊敬的旅客您们好:根据我县防疫工作的要求,目前客车运输模式是乘客测温登记,排队进站,测温上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综合实载率不足80%,并且全程高速,直达信阳高铁站、火车站,运营成本增加,即日起票价暂调
根据《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信疫防指〔2020〕55号)和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适度管控有效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潢疫防指〔2020〕85号)精神,按照“外防输入”策略,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现就有序恢复我县道路客运及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各乡镇(场)、办事处,潢川开发区、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 县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与疫情 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根据我县实际,经疫情防控指 挥部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场)、办、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 人间最美三月天,春色满城展新颜。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了第110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潢川县妇女联合会向全县各族各
8日,大河报记者获悉,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截至3月7日24时,我省Ⅲ类县(市、区)173个;Ⅱ类县(市、区)1个;无Ⅰ类县(市、区)。
关于开展劳务协作招聘人员赴我县重点企业和南京市就业的通知各乡镇(场)、办事处,潢川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县直各单位: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群众就业,引导劳动力安全有序外出务工,县人社局与我县重
亲爱的市民朋友:2020年的春天,注定为大家所共同铭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信阳市委市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上下守望相助、共
为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一、居民家庭日常用电要落实“五不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潢开区管委会:根据2月21日国务院会议精神和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优化公路交通
因受疫情影响,居民出行不便,特将我县城区各片区液化气供应站联络方式公布,广大居民如有需求,可根据所在片区拨打对应电话,可提供上门供气服务。
潢川县新确诊2名患者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在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患者秦某某,女,确诊患者,现居住地为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秦寨组。 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在本村民组所有家庭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县内群众外出返工就业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2日起,开通潢川县中心汽车站至信阳东站“外出就业预约定制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支持复工复产,服务经济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人员车辆通行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限
按照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小区)封闭管理有关要求,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出行,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明确工作职责社区(小区)封闭管理期间,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由县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县直各单位:鉴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信疫防指办〔2020〕6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
在当前重大疫情防控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河南省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