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5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022年10月1日,潢川县进行了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潢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增强防控意识,少流动、不聚集,戴口
各超限运输货运企业、车辆车主及驾驶人: 为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有效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在河南省潢川县G106魏岗镇邬桥村设置公路超限动态检测卡点,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不停车检测,自动识别车辆轴数和总重,形成相应电子数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检测数据作为电子证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将2022年6月23日至7月10日电子自动检测车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1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10月1日6:00-10:00二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隐匿传播,全面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30日在全县五办两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国庆节临近,旅游、聚会等活动明显增多,人员流动性加大,叠加秋冬季节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风险,增加了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地度过国庆节假期,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隐匿传播,全面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8日在全县五办两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目前,我县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心理“防疫”是齐心抗击疫情的重要一环,为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潢川县委政法委、共青团潢川县委、潢川县教体局联合潢川县法学会社会心理服务研究会,招募心理咨询专家志愿者免费线上提供心理援助,为在疫情中受到心理困扰的人群提供心理干预与援助服务,树立积极阳光的心态,共同抗击疫情。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9月27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疫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6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疫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5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9
我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初筛一例阳性人员,9月2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有关工作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决定于9月24日至26日在我县中心城区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疫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4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我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9月23日,经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以下车辆违反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潢川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点设备检测记录,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当事
潢川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加强落实疫情防控“四早”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我县已经设立的35个免费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服务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潢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精神,即日起有序开放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