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潢川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认真研究制定检察监督措施
启用无人机监督有关单位疫情防控落实
潢川网讯 为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在战疫情中的作用,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三项检察监督措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院和院党组决策部署。
一是运用调查技术,助力织密疫情“防控网”。在院党组的安排下,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及时赴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主动了解相关监管单位的防疫工作方案,加强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启用了无人机,对有关乡镇、沿街店面、农贸市场等及村庄各卡口进行全方面的巡查,重点针对聚集人群、走动人员、不戴口罩人员进行实时图像传输,并由干警筛查汇总分析反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切实筑牢“战疫”防线。
二是运用检察建议,合力拧紧公益“安全阀”。充分利用网上交流平台,沟通交流防控信息,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降低防控风险,如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部门的防护口罩、医用防护用品等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因处置不当造成疫情传播。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公益受到损害,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收集线索,固定证据,做好线索的储备,待具备条件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运用法治宣传,全力守好防疫“法治门”。落实依法防控疫情要求,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主动向企业宣传涉疫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等民商事法律政策,进一步发动群众监督,鼓励群众遇到与疫情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问题积极向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投诉,或及时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机关第四部将第一时间依法办理,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