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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财政局:加强信用建设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转载 蔡冯阳2023/03/16 16:19: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财政局 作者: 5837 阅读 0 评论 23 点赞

潢川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价值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潢川县财政局全面吹响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冲锋号”,持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提升政府采购管理透明度和政府采购公信力,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营造诚信氛围,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公平竞争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和创新政府采购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精神,对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可持续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潢川县财政局多形式、多维度、深层次抓好政府采购诚信宣传工作,使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深入人心。引导供应商树立守信践诺、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经营理念,助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强化信用管理,促进依法诚实经营。把诚实信用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要求,严格集中采购机构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建立信用档案,详细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和受到相关部门奖惩情况等内容,充分反映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行为的失信人员,不聘用为评审专家,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从源头规范信用采购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健全信用机制,严格失信行为惩戒。财政局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不良信用行为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与相关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推送、接收、查询、应用一体化。构建以监管为导向,发改、财政、审计、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推动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促进政府采购“物有所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文件中明确质疑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提高社会各方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度。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下一步,潢川县财政局将深入实施政府采购信用建设“清新行动”,大力弘扬政府采购活动正能量, 完善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平台,健全政府采购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采购当事人进行依法惩戒,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监管模式优势,加强对采购当事人的精细化监督管理,研究推进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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