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行为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潢川要闻 / 正文

6373437411977801122179166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行为

转载 蔡冯阳2023/07/06 17:47: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2246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 日前,潢川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潢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建设入手,促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办法》上下征求意见,取得广泛共识,在6月30日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扎实推进全县人大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从出席法定会议、发表审议意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对组成人员的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是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将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新阶段人大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出台,持续提升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履职水平,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背景下的合格组成人员,紧紧围绕县委“12345”总体思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已有0人点赞

20161002142931_78160.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