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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助力市场经济发展

转载 2024/06/04 08:41: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张俊 1310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本网讯张俊)“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近年来,潢川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信用指导,帮扶打造良好信用品牌,对企业塑造信用形象、提升竞争能力、创建良好的竞争环境起到了重要意义。

抓好制度设计,搭建信用修复“压舱石”。该局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方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方案》等信用管理方面制度文件,进一步统一信用修复管理机构、管理文书、修复标准,细化各方责任,明确工作规范。

拓展修复渠道,切实做好信用“事后修”。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结果难以修复的问题,组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结果修复行动,对部分完成问题整改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激励企业主动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现场核查、系统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最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作出准予修复决定。

抓好宣传告知,传递信用修复“好声音”。一是广泛公示宣传。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官微以及面向经营主体服务的平台载体,广泛公示信用修复的条件、文书、途径、程序和咨询电话等信息,提高经营主体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二是建立信用台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分类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当事人名册等失信经营主体名录库,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网络、书面等方式,主动提醒当事人及时申请信用修复。三是开展“两书同送”。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第一时间将惩戒情况和信用修复政策告知当事经营主体,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成本。

抓好流程创新,开通信用修复“快车道”。一是创设便捷办理。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年报、未公示即时信息而列异的修复申请,经综合业务系统或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已纠正的,即申即办。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失联而列异的修复申请,经实地检查核实,通过变更登记或原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可重新取得联系的,予以办理。灵活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二是拓展修复途径。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拓展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渠道,开通线上信用修复申请功能,支持信用修复“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实现“足不出户零见面”即可申请信用修复。三是压缩办结时限。围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对符合条件失信信息,推动实现到期免申自动修复。

抓好源头防范,架设信用修复“信号灯”。一是在年报工作中主动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海报、电子屏幕、短信电话、上门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年报,对即将逾期未年报经营主体,及时开展预警提醒,引导合法开展诚信经营。二是在执法监管中主动引导。坚持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和法律辅导,引导经营主体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避法律及政策风险。三是在为企服务中主动引导。实施守信合规行政指导,定期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对不同类别的失信经营主体,通过“点约谈、微培训”方式开展个性化信用诚信宣传教育和“一对一”信用修复指导,夯实依法诚信经营理念,重塑信用重振信心,有效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增信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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