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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卫计委主任郑先刚一行到县人民医指导慢性病药房设立工作

转载 李斌2018/11/29 18:54: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人民医院 作者:管理员 106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潢川县卫计委主任郑先刚一行到县人民医指导慢性病药房设立工作

潢川县卫计委主任郑先刚一行到县人民医指导慢性病药房设立工作

潢川网11月29日讯 11月28日上午,潢川县卫计委主任郑先刚到县医院组织召开健康扶贫慢性病药房设立工作现场指导会,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张锐、县卫计委药政科主任李建友、圣光药业总经理毛炳坤到会参加,县政协副主席、县医院院长杨怀玉、县医院党委书记杨峰、县医院在家的班子成员及质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郑先刚主任按照潢卫计【2018】235号关于印发《潢川县进一步推进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针对慢性病药房设立问题,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本着把好事办好,特事特办的原则,建好药房,管好处方,把实施方案落实到位,让群众真正受益。郑主任明确指导:县医院为慢性病药房的举办主体,承担管理责任;药企为实施主体,承担建设、经营职责;人社部门为统筹主体,承担监督、考核职责;卫计委为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指导。要求抓紧时间落实,立行立改,时间为一个月,并将县医院的慢性病药房的设立模式在全县医疗机构推行。

县政协副主席、县医院院长杨怀玉做表态发言:县医院严格执行卫计委的工作安排,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参与慢性病药房设立工作。杨院长说,前期县医院已经召开了由县卫计委领导同志参加的潢卫计【2018】235号政策解读会,此次县卫计委郑主任亲自现场指导,明确了各单位及药品配送企业的职责,我们在解读政策的基础上建议:慢性病药房的举办主体和管理主体由县医院承担;药品配送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建设,自主经营;协调解决好乡镇卫生院用药问题。

药品配送企业圣光药业总经理毛炳坤表示,积极参与全县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慢性病药房经营主体,愿意投资建设,保障药品供应,同时愿意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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