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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彩,我是交通线上的守护人——记潢川交警李勇

转载 李斌2019/01/15 09:39: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潢川县公安局 作者:管理员 10502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出勤中的李勇(左)

工作中的李勇

工作中的李勇

工作中的李勇

潢川网1月15日讯(黄公轩)李勇,男,1978年5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199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见到李勇时,他的脸上总是露出憨厚的笑容,给人一种和蔼而又踏实的感觉。自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来,在大队班子领导的带领下,他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以一丝不苟的敬业态度,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满腔的青春热情,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践在为人民服务的点点滴滴中。

两年来,他共累计调解处理交通事故300多起,无一起被重新认定、申诉、纠错,无一起引起群众投诉和上访,多次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到社会各界群众一致赞誉。

他,在内强素质上提升队伍工作效能 

2016年12月,因工作需要,他被组织调整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担任指导员后,积极与中队长一道,坚持每月召开两次集中学习例会,带领全中队民警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促进中队民警素质不断提升,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教育、与民警面对面谈心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队伍零违法违纪。他经常对中队的民警说,事故处理无小事,件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此,他在日常的执勤执法中总结出一套事故处理工作法:接处警时做到“快”,现场勘验调查中做到“细”,责任认定上做到“准”,调解工作中做到“实”,不断健全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中队。

同时,他还在事故中队实行以岗定责制度,严格岗位职责,对每个岗位的权限都作了相应规定,确保每个民警办事有制度、有尺度,有效地提高了全中队的整体工作效能。

他,在秉公执法中公开公正公平办案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中队是个热点岗位,工作中,碰到事故当事人托关系、找熟人、或说情、或送礼的现象经常出现。面对这些,他从来都不为之所动,一次次经受住了金钱、人情关的考验。

2018年4月13日,潢川县辖区106国道发生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接到报警后,他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缜密侦查,在连续奋战18个小时后,成功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抓获。次日晚,嫌疑人的亲属通过一朋友找到李勇,拿出一个装着现金的信封,请求他能帮忙做做工作,网开一面,降格处理。对此,他不仅当场回绝了那位说情的朋友,而且还对其朋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随后,他又对嫌疑人的亲属进行劝导,他说,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就应该正确面对,你们现在应该做的是耐心规劝嫌疑人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工作,并做好对受害人的赔偿,而不是把心思花在别的事情上。

就这样,不管对待大事故还是小事故,不管是面对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他都一视同仁,秉公办案。据悉,自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以来,他多次拒绝别人的吃请,热心为危难事故当事人提供帮助达60余人次。

他,在为民解忧时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我们是警察,是警察就要有一颗正义之心,老百姓越是老实困难,我们越要帮助人家”,这是他在事故中队工作例会上常说的一番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8年春节前夕,一位颤巍巍拄着拐杖的白发老人来到李勇的办公室,见面就痛哭下跪。正在工作的他赶紧扶起老人,细问之下得知:老人的儿子儿媳在半个月前被三轮车撞了,由于三轮车车主拿不出治疗费,又没有保险,老俩口只能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为儿子儿媳治疗,现在眼看要过年了,儿子儿媳都还躺在医院里,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来事故中队问问咋办。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他一边安慰老人不要着急,一边答应积极帮助老人想办法尽快处理事故。在核实过事故具体情况后,他立即着手为老人的儿子儿媳办理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并发动中队民警献出爱心为老人捐款,就在过小年的当天,及时将2万元救助款送到了老人手中。

岁月无迹,青春有痕。一直以来,他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全身心扑在公安工作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的第一位,用执着与奉献,诠释人民警察的别样风采,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誓言,谱写了一曲曲人民交警为人民的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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