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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警方对互联网违法案件开具首个大额罚单
商城警方对互联网违法案件开具首个大额罚单
商城警方讯 自“净网2019”行动开展以来,网监大队加大互联网巡查处置力度,继5月20日查处一起网络寻衅滋事案件后,于近日又成功查处一起互联网联网企业违法案件,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对其直接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一万元,这是自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开出的第一个互联网违法案件大额罚单。
2018年9月6日,商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在对商城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网站“http//www.***qc.com”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网站未进行安全等级测评、未保留登录日志6个月等相关问题,后对该公司处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019年5月13日,商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再次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依然存在上述问题,遂依法对该旅游公司以网络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对其直接主管人员彭某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对网站进行安全测评是保护互联网网站运营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能有效预防和制止不法分子对网站进行攻击,网络日志留存是公安机关依法追查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基础和保证。《网络安全法》严格规范了网络运营者必须对所属网站进行安全测评、记录并留存网络日志的法定义务。下一步,我局网监部门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县网络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实名认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以及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互联网清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