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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2021年3月10日,潢川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露河县级河长陈旭东,县检察院检察长曾春丽开展巡河并召开白露河河长三月调度会暨河长述职会议,白露河9位乡级河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白露河检察长肖景炎传达学习了《潢川县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实施方案》,白露河各乡级河长进行了述职,各参会单位进行了发言。
陈旭东要求,一是切实形成抓河长制的共识,不能掉以轻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创新意识,白露河还存在畜禽养殖污染反弹风险、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沿河乡镇生活污水未得到根本解决、河湖四乱问题反复、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隐患,各单位要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责任上肩,措施落地。二是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构建白露河水生态保护空间、白露河生态治理项目规划等一系列工作举措,恢复白露河原有生态功能,为打造幸福河湖奠定扎实基础。三是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共同推进工作。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河长会议、信息共享、“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技术支撑,通过政策宣传解读、曝光突出问题、动员全民参与,切实把白露河水环境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打造我县白露河幸福河湖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曾春丽强调,落实“河长+检察长”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大家务必要勇于担责、善于谋划、强力推进、齐力问效,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
会前,陈旭东一行现场查看了白露河官渡桥下游拦河渔网现场整改情况、白露河黄寺岗镇长堰村段防护水帘工程及河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