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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案明纪 以案促改——潢川七小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本网讯(冯中阳)为深入贯彻“潢川县教育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7月21日上午,潢川七小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冯中阳主持。
会上,冯中阳传达了“潢川县教育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通报了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支部委员刘倩同志领学了潢教体发【2023】39号《潢川县教体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支部书记、校长刘敏军强调,一是要以案为鉴,认真领会上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二是要以案明纪,深入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要以案促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以德树人,守住依法从教、廉洁奉公初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查找风险点,严守底线,不踏红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