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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网讯 近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防范和处理虚假民事诉讼的若干意见》,形成司法机关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长效协作配合联动机制。为虚假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发现、移送以及案件查办的协作配合提供了依据,为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共同防范和处理虚假民事诉讼的若干意见》共14条,就虚假民事诉讼的概念、易发生虚假诉讼案件的领域、审查的重点予以明确。规定了各机关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协作,对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处理配合、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方式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等问题。
《意见》还规定,为形成惩治合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并定期就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情况、典型案例进行交流。
《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形成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促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